波兰签证全解
欧盟以外许多国家 的公民想进入波兰有义务有签证。签证证明国家政府同意某个具体人入境及在其领土居留。
注意:边防局可以拒绝入境持有有效的签证的外国人。签证可以在边境被取消或撤销。应出行前在波兰领事馆获得签证。
签证类型有以下几种:
1.机场转机签证,标记为?A”(机场转机签证)赋予进入一个或多个机场国际转机区域或申根国家机场的过境权利(哪些国家属于申根国家?)有义务持有机场转机签证的有关国家公民的列表可以此处提供。注意:目前标记为“B”签证即过境签证不被发出。计划过境通过波兰(乘火车,汽车)的外国人必须获得标记为?C”申根签证。
2.申根统一签证,标记为?C”符号- 被发给计划在波兰或者申根领土内的国家居留(一次或者几次入境期间)在半年内至90天。此期间自第一次入境日期起计数。此签证也被发给计划过境通过申根领土内(乘火车,汽车)。此国公民被豁免签证的要求有关国家列表可以此处提供
3.波兰国别签证,标记为?D”- 赋予持有人进入波兰并不间断地在波兰境内停留或连续几次逗留的权利,总计不超过3个月。波兰国别签证的有效期间不能超过一年。在持有国别签证的基础上居留期间被确定按照由外国人给定的停留理由(若由外国人给定的理由指出他/她将在波停留的时间少于一年,在持有签证的基础上居留期间权利将缩短)。
外国人若想在波兰停留时间延长,在此期间以后必须向境外波兰领事申请续签或者居留卡。
签证由波兰共和国领事签发。在一些国家(如在乌克兰)申请表也可以提交到受理签证申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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